
法醫病理司法鑒定
內容提要 本章主要介紹法醫病理司法鑒定的概念、研究對象、研究范圍、任務、鑒定的主要內容,如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高低溫損傷及死亡性質鑒定,鑒定的工作程序和鑒定方法,以及檢材提取和保存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掌握法醫病理司法鑒定的概念、研究對象、研究范圍、主要任務,鑒定工作程序和鑒定方法:熟悉鑒定的主要內容,如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高低溫損傷及死亡性質鑒定i了解檢材提取及保存要求。關鍵字法醫病理;司法鑒定;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死亡性質
第一節 概 述
一、概念
法醫病理司法鑒定是鑒定人運用組織學、病理學及其他醫學、自然科學等理論與技術,對訴訟中有關死亡原因、性質、時間、經過、體姿等進行檢驗分析,并出具科學意見的過程。
二、研究對象及法律依據
(一)研究對象
法醫病理司法鑒定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尸體和離體的人體器官組織,通過對尸體和人體器官組織的研究獲取相關證據,對器官、組織進行檢驗需要與現場勘察、法醫毒理鑒定相結合,以排除或確定中毒死亡。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人員對于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應當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簽名;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應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1979年)規定:勘查有尸體的現場,必須有法醫參加,解剖尸體應按衛生部《解剖尸體規則》執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尸體或者開棺檢驗,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并讓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或者開棺檢驗,但是應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注明;對于身份不明的尸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注明。
三、任務
(一)確定死亡
首先檢查現場的死者是否真正死亡,對未真正死亡者積極進行搶救,搶救時盡量不破壞痕跡,若為搶救生命必須破壞痕跡,應先拍照、錄像,對現場情況固定后再施行搶救。
(二)分析死亡原因
研究各種暴力所引起的損傷或窒息的形態學改變及其特征,區別暴力性或非暴力性死亡,分清正�;蚍钦K劳�;確定絕對致命傷、相對致命傷;判斷死亡與暴力、疾病等因果關系。
(三)判斷死亡性質
判斷死亡性質即判斷死亡方式,包括自殺、他殺、意外死亡、安樂死、不能確定的死亡方式等。死亡性質鑒定是法醫病理鑒定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是確定刑事偵查方向、判定罪與非罪的重要依據,對民事調解、災害賠償同樣也具有重要意義。有時對死亡性質的判斷不是單獨靠法醫尸體檢驗所能解決的,必須由偵查部門和辦案委托單位結合案情調查和現場勘查資料綜合分析才能確定。
(四)推斷死亡時間
死亡時間是人體死亡以后至尸體檢驗的時間,也稱為死后經過時間。推斷死亡時間是刑事案件確定偵查范圍的重要依據之一。但由于人體死亡之后受外界因素影響的緣故,推斷死亡時間又是一項十分困難的工作。至今法醫學界仍無絕對準確而行之有效的方法。
(五)推斷和認定致傷物
致傷物的種類和使用方法有時與案犯的職業或身份有一定關系,所以致傷物的推斷和認定是從物到人取證的重要依據。推斷和認定致傷工具,判明不同兇器致傷的程度;通常可根據損傷的形態特征,嚴重程度,結合創腔內殘留物掃描電鏡能譜儀檢測結果,推斷致傷物(兇器)的種類。
(六)個體識別和尸源認定
對無名尸體、碎尸塊或尸骨,經檢驗后運用個體識別的原理和方法,判明死者的性別、年齡、身高、生理狀況、病理特征以及職業,生活習慣等問題,為查找死者提供線索和依據。對于高度腐敗的尸體和白骨化案件,還可以采用容貌復原,顱像重合,DNA檢驗等技術手段,幫助解決辨認死者的問題。
(七)分析死亡經過
死亡經過是指人體在死亡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癥狀和表現,及致死因素作用于人體的方式、先后、次數、程度等,它一方面為死因確定提供資料;另一方面為死亡性質提供客觀依據。分析死亡經過須通過現場勘驗、尸體檢驗、人體物質檢驗等,進行綜合分析。
四、檢材的提取與管理
法醫病理司法鑒定的檢材包括器官大體標本、石蠟組織塊、組織切片、電子顯微鏡標本等。作為證據的檢材必須妥善保管,不能毀壞或丟失。
(一)器官大體標本
凡病理解剖或法醫解剖的尸體,可以留取部分組織或器官作為診斷及研究之用。但應以盡量保持外形完整為原則。如有損壞外形的必要時,應征得家屬或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的同意。法醫尸體解剖后應保留必要的標本,以備有要求時出示或供重新鑒定。大體標本由于體積較大,除某些特殊案例必須留作證據外,多在解剖后放回尸體體腔內,與尸體一起處理。
(二)石蠟組織塊
每個器官保留一小塊組織塊,用福爾馬林固定,固定保存組織塊的器皿要清潔,石蠟組織塊保存到案例訴訟結束或保留五年。
(三)組織切片、電子顯微鏡標本
組織切片體積較小,可以大量長期保存。尸體解剖后不得將不同尸體的器官?昆放,這在他殺嫌疑者或存在糾紛的案件中尤為重要。
五、鑒定檔案的管理
法醫病理司法鑒定的檔案包括委托書、現場勘驗記錄、尸體解剖記錄、法醫病理司法鑒定書、照片、底片、聲像資料等,必要時應附上案情調查記錄、預審筆錄、病史及其他有關材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今法醫病理司法鑒定檔案管理已應用電子計算機將資料建成數據庫,并利用攝像機、照相機或掃描儀,將照片和病理切片圖像等輸入電子計算機保存。
摘自:杜志淳著《司法鑒定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