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訴通知書(工商)
(2005-8-8)
×××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應訴通知書
( )字第 號
(被訴單位名稱):
本會決定受理 與你單位的經濟合同糾紛一案,現將其申訴書副本送與你們,
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申訴書副本送達回證上注明收到時間,簽收后將回證退回本會。
二、在收到申訴書副本十五天內向本會提出答辯書和有關證據。不按時提交答
辯書或者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處理。
三、填寫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受權委托書,于 年 月 日前
送交本會。
19 年 月 日
(印章)
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一份,委托代理人受權委托書二份。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布日期: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