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9-8 14:41:24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通訊員 鄭國 歐陽良明
近日,江西南昌高新區法院宣判了一起投放危險物質罪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判處譚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7000元。據悉,該案是江西省因投毒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第一案。
據了解,被告人譚某系程家池農田的看守人員,其用農藥呋喃丹拌谷物作為餌料投放在農田里,用于毒野鴨子食用。之后毒死了大量的“國家三有”保護野生鳥類和家養鴨子。案發后,公安機關將譚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后認定,被告人譚某在農田里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譚某的犯罪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的公益訴訟請求有事實依據,于法有據,對其侵害的生態資源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譚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該案的成功宣判,是我國設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以來的又一生動司法實踐,對進一步保護公共利益、發揮司法的懲治教育作用以及避免“公地悲劇”再次發生等均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日期:2020-9-8 14:41:2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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