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4-13 11:14:26 人民法院報
近年來,接受醫療美容的人數不斷攀升,與此同時,醫美行業快速發展也催生了不少亂象。近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了一起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維持了思明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退還原告服務費并賠償三倍損失。
小蕓(化名)是某醫美門診部的老客戶,長期在該門診部進行護膚或者其他消費。該門診部邀請韓國醫師崔某坐診,并告知小蕓可以安排崔某為其實施整形美容手術。小蕓向該門診部付款20萬元,此后崔某為小蕓實施包括鼻唇溝填充在內等手術項目。
后小蕓對手術效果不滿,與該醫美門診部協商未果,遂向廈門市思明區衛計局投訴該門診部。經查明,該門診部邀請、聘用或提供場所給外國醫師崔某,而崔某并未向當地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并取得《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該門診部在小蕓病歷資料中的臨時醫囑單、手術記錄、復診記錄等頁面偽造了醫師簽名。衛計局對該門診部依法進行了處罰。
因與該門診部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小蕓遂以欺詐為由訴至思明區法院,要求退還服務費20萬并支付三倍賠償金,同時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等其他費用。
思明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該醫美門診部明知聘請的外國醫師崔某未取得《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仍允許崔某為小蕓進行美容手術,并偽造病歷,其行為已對小蕓構成欺詐,小蕓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主張退一賠三。
因小蕓在本次醫療活動中實際共消費11.5萬元,其20萬為預付款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一審法院認定,案涉門診應返還小蕓服務費11.5萬元,三倍賠償金為34.5萬元,對其他主張費用不予支持。
小蕓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廈門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根據我國《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必須經過注冊,取得《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該辦法第二條規定,“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是指在外國取得合法行醫權的外籍醫師,應邀、應聘或申請來華從事不超過一年期限的臨床診斷、治療業務活動。美容診療機構邀請外國醫師來華開展坐診、治療、手術等活動,應當依法為外國醫師申辦《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規范外國醫師在我國的診療行為。
消費者在進行美容手術消費時,應當注意審查美容診療機構、美容手術醫師是否具備相應資質,不盲目迷信外國醫師。消費者可通過網絡公開渠道查詢或要求美容診療機構主動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手術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等許可文件;對外國醫師,除查看其是否取得本國的執業許可證書之外,還可要其提供來華行醫的《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
日期:2023-4-13 11:14:2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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