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基金資產信托契約
2005-8-11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本著共同發(fā)起“藍天基金”
,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濟領域,以使投資人獲得盡可能高的投
資回報和較豐厚的資本增值的宗旨,經平等協商并形成共識后,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guī)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1.本基金
指根據本契約規(guī)定所設立的藍天基金。
。玻饐挝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常
指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矗芤嫒
指持有本基金所發(fā)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guī)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
、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
章程和現行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的人。
。担鞴軝C關
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
特區(qū)分行。
6.經理人
根據基金管理規(guī)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fā)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
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
或其繼任人。
。罚顿Y
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yè)票據及其它有
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yè)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
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福磐腥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guī)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guī)定對本基本資產
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9.會計年度
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保埃瓿踬Y產凈值
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11.受益憑證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guī)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fā)的有
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保玻畣挝怀钟腥
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
受益人。
。保常芤嫒嗣麅
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
料的登記名冊。
。保矗怯浫
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中專指深
圳證券登記公司。
15.交易日
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yè)日。
。保叮P連人
泛指下列三種人:
。ǎ保┲苯踊蜷g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
的人;
(2)受上述(1)項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ǎ常┯山浝砣嘶蛐磐腥酥苯踊蜷g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
權的人。
17.估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guī)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保福乐等
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guī)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保梗状伟l(fā)行費
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fā)行費。
20.經理年費
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三款規(guī)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玻保Y產凈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guī)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fā)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
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22.信托年費
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guī)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玻常藬祹
指根據本契約規(guī)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
數的公認專業(yè)機構及其專業(yè)人員。
。玻矗话銢Q議
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guī)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
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玻担貏e決議
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guī)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
數通過的決議。
。玻叮畷嫿Y算日
指本契約規(guī)定的本基金存續(xù)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玻罚峙涫找鎺
指本契約規(guī)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戶。
。玻福找娣峙淙
指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
會議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過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
期間。
。玻梗鸸芾硪(guī)定
指《藍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常埃鸸芾硪(guī)定
指《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guī)定》。
。常保媰r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 本基金
。保净鹈Q:藍天基金。
2.本基金發(fā)行規(guī)模:本基金最高發(fā)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fā)行額
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
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fā)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xù)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
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fā)每年的收益。
。常净鸫胬m(xù)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
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
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fā)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4.本基金資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1)發(fā)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ǎ玻├蒙鲜鲑Y金所進行的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3)出售或轉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ǎ矗┥鲜鐾顿Y或財產在存續(xù)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yè)性收入;
(5)將有關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ǎ叮┏鲜鲰椖客獾钠渌s項收入。
。担净鸬纳鲜鲑Y產(以下統(tǒng)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
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6.信托人應為上述資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戶進行
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yè)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罚磐腥、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
押權或其它優(yōu)先權。
8.本基金出于投資經營上的需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
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資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
應高于當期同業(yè)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 本基金單位的發(fā)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1.本基金單位的發(fā)售對象、發(fā)行辦法和發(fā)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說明
書所列實施。
2.每一基金單位的面值為人民幣壹元,發(fā)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fā)售
價格3%的首次發(fā)行費。
3.本基金單位和受益憑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fā)行,每一受益憑證(交
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矗净鹚l(fā)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
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是保障收益的憑據。
5.經理人須認購并持有本基金單位發(fā)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
未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數額。
6.本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guī)
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
,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罚净饐挝坏氖芤嫒嗽诒净鸱忾]式存續(xù)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
基金單位。
8.如果本基金在規(guī)定的發(fā)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
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fā)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
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fā)行費用后一并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 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保净鹪谖瓷鲜星盎蜷_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
信息形式制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
內容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現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折號。
。ǎ玻┦芤嫒怂钟械幕饐挝环蓊~;
。ǎ常┰撌芤嫒苏J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4)基金單位轉讓的過戶日期。
。玻芤嫒巳缯J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
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核,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
上作出相應變更。
3.受益人身份的確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
準。
4.本基金成立滿三年后,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后的交易規(guī)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guī)則執(zhí)行。
。担魏问芤嫒司袡鄬⑵涿碌幕饐挝煌ㄟ^經理人或其委托的證券交易所
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叮鲜龌饐挝坏慕灰谆蜣D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并由轉讓方
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印花稅和手續(xù)費。
。罚鲜鲛D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
位過戶手續(xù)后,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分配等權益。
第五條 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
。保净鹱鳛槊嫦蛏鐣男滦徒鹑谕顿Y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
情況,將投資人所匯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