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豬肉產品市場管理的通知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豬肉產品市場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豬肉產品市場管理的通知
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豬肉產品市場管理的通知
綿府辦發〔2011〕9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會,各園區管委會,科學城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四川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強化豬肉產品安全管理,切實維護正常的豬肉產品市場流通秩序,確保廣大群眾吃上“放心肉”,現就進一步加強豬肉產品市場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劃定銷售范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綿陽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設置規劃》有關要求,嚴格限定小型生豬屠宰場點銷售范圍。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必須在劃定的區域范圍內銷售,不得跨區銷售;超出限定區域銷售豬肉產品的,依據《四川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第三十條予以處罰。
二、加強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豬肉產品管理
涪城、游仙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和科學城辦事處要認真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和“肉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建設工作,切實加強我市首批確定的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的豬肉產品管理。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由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教體部門聯合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實施年度動態管理。各縣市參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確定重點管理的主要農貿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并報市商務局備案。凡不屬A級資質屠宰企業的豬肉產品一律不得進入上述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銷售。各地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堅決關閉現有的不符合設置規劃、條件不達標的小型屠宰場點;對進入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的豬肉產品,要加強檢疫檢驗和索證驗票管理,督促企業和經營戶建立完善的進銷臺帳,確保豬肉食品安全。
三、加強協作,嚴格監管
公安、商務、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等市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重點針對“屠宰生豬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是否如實記錄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是否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肉品品質檢驗”、“是否在生豬進場環節進行‘瘦肉精’檢查”、“是否對病害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及如實記錄”等內容開展督查。市工商局要嚴把準入關口,對印章和證照不全、小型屠宰場點跨區銷售的豬肉產品予以嚴肅查處;市工商局、市商務局要加強對重點農貿市場及大型超市的豬肉產品市場管理;綿陽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別負責對豬肉制品生產企業、餐飲企業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加強監管;市教體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對學校食堂加強管理。
四、強化屠宰企業資質審查
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應在A級資質屠宰企業中公平選擇供貨屠宰企業。A級資質屠宰企業實行動態管理,由市商務局及時向社會公布。外埠(指綿陽市以外)屠宰企業需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供A級資質的有效證明材料,經審核后方可進入我市(含重點市場和重點團體采購單位)銷售。
特此通知。
綿陽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