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林造發〔2012〕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近年來,干旱、洪澇、凍害等自然災害在我國頻繁發生,給未成林地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為及時了解各地未成林地受災狀況,準確掌握年度全國造林計劃任務完成情況,逐步建立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的調查、報告、評估和應急處理機制,積極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保質保量地完成《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2011-2020年)》確定的造林綠化任務,我局制定了《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林業局
2012年12月25日
《未成林地自然災害受損核定辦法(試行)》
http://www.forestry.gov.cn/uploadfile/main/2013-1/file/2013-1-7-5c0dc4f74470421ba10ef79f002e91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