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4年版《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關于印發2014年版《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關于印發2014年版《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關于印發2014年版《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旅發〔2014〕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為貫徹落實《旅游法》,國家旅游局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修訂了《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F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行示范文本對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全面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關鍵之一就是要準確把握《旅游法》關于旅游服務合同的民事法律規范,通過明確旅游活動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體現《旅游法》的普遍適用性。通過規范示范文本引導行業自律,把法律的強制性規范變成行業的自覺規范。各地在旅游市場監管工作中,要大力引導旅行社和廣大旅游者使用示范文本,發揮示范文本宣傳、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重要作用。
二、結合本地旅游行業管理的實際,將推行示范文本作為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重要舉措
各地在宣傳貫徹落實《旅游法》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地旅游行業管理的實際,將推行示范文本作為重要抓手和有效措施,與加強旅游市場監管執法、提高旅游服務質量和處理旅游投訴相結合,認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傳、推廣工作。
三、認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印制、發放工作
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印制和發放示范文本,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出于商業目的擅自印制和出售。示范文本向社會公開,可登錄國家旅游局官網(http://www.cnta.com/)和中國旅游誠信網(http://qualitytourism.cnta.gov.cn/)自行下載。
各地對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并及時報告。
國家旅游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14年4月14日
附件: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1)
http://www.cnta.gov.cn/files/lin/2014/tdjn.doc
附件: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
http://www.cnta.gov.cn/files/lin/2014/tdcj.doc
附件: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3)
http://www.cnta.gov.cn/files/lin/2014/dltw.doc
附件:境內旅游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11)
http://www.cnta.gov.cn/files/lin/2014/lxzts.doc
附件:游客安全信息卡參考式樣
http://www.cnta.gov.cn/files/lin/2014/ykaq.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