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山東省煙臺市人大常委會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17年10月30日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18年1月上旬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一)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批準煙臺市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8年計劃;(三)審查煙臺市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8年預算草案,批準煙臺市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8年市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煙臺市出席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八)補選常委會組成人員;(九)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