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萊蕪市行政區劃調整若干問題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萊蕪市行政區劃調整若干問題的決定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萊蕪市行政區劃調整若干問題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濟南市萊蕪市行政區劃調整若干問題的決定
(2019年1月9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地級萊蕪市,將其所轄區域劃歸濟南市管轄,設立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為積極穩妥做好行政區劃調整有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
一、成立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負責籌備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事宜,主持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籌備組下設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報籌備組公告。
二、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任期至2022年山東省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為止。
三、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579名。
四、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51名。
五、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區(縣)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代表選舉完成后的兩個月內舉行。
六、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市長、副市長,監察委員會主任,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濟南市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人民法院審判人員,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由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任命。
七、濟南市第十六屆、萊蕪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及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使職權至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及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產生為止。
八、由濟南市、萊蕪市選舉產生的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繼續有效。萊蕪市選舉的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單位變更為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
九、濟南市、萊蕪市所轄各區(縣)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繼續有效。
十、萊蕪市所轄各區及鄉鎮國家機關涉及行政區劃調整有關事宜由萊城區、鋼城區人大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