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
威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
山東省威海市人大常委會
威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
威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威海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情況的報告》。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檢察建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作出如下決議:
一、充分認識檢察建議工作的重要意義。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被建議單位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存在違法過錯或違法過錯隱患,對被建議單位依法出具建議文書,進行糾正或預防的重要法律監督工作方式。檢察建議在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各相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憲法定位,從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維護檢察建議的權威性、嚴肅性,通過檢察建議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推動工作開展,為爭當全省走在前列排頭兵、開創“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完善檢察建議工作制度。檢察機關要堅持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合法權益與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并重原則,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試行)》《山東省檢察機關檢察建議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檢察建議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準確及時、程序規范,建議內容應具體明確、切實可行、注重實效,同時加強對案件特點和規律的深入分析、歸納、總結,增加檢察建議深度和廣度,提升檢察建議質量。創新檢察建議的送達方式,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書的,可以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等第三方參加。要深入推進檢務公開,增強檢察建議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及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落實檢察建議工作責任。行政機關、審判機關要高度重視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自覺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積極配合檢察建議工作,針對檢察建議指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深入研究、認真整改、及時回復。對檢察建議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申請復議或復核。對檢察建議無正當理由不予回復、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檢察機關可以通報被建議單位主管部門或上級機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依法進行監督。符合提起公益訴訟條件的,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四、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監督。市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法律的規定,通過聽取和審議檢察建議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調研、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多種監督方式,督促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檢察建議工作,督促有關單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覺接受檢察監督。檢察機關應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檢察建議工作,定期報送檢察建議工作開展情況及分析報告。對重大復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檢察建議監督案件,應當及時報送市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