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定
(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大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8年6月28日通過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決定予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