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決定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決定
廣東省梅州市人大常委會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決定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決定
(2019年12月23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于2020年1月19日在梅州城區召開。建議會議議程是:
1.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準梅州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3.審查梅州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0年預算草案,批準梅州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和2020年市級預算;
4.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5.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6.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7.選舉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部分組成人員;
8.通過設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
9.通過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10.通過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1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