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廣東省珠海市人大常委會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2022年3月31日珠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十三五”時期,珠海市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規劃順利實施,普法工作機制不斷完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質量普法推動高質量發展,為珠海加快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化經濟特區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根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和我省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對從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作決議如下: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全市各級國家機關、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模范踐行,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服務珠海“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到全民普法的全過程、各環節,推動普法工作守正創新、提質增效、全面發展,以高質量普法推動珠海高質量發展。
二、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加強基本法、國旗法、國歌法等憲法相關法的宣傳,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維護憲法權威,辦好“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深入宣傳民法典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月活動,注重結合典型案例釋法普法,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質量。深入宣傳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動更高水平平安珠海建設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十四五”期間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深入宣傳有關平等保護、公平競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防范風險、知識產權保護、科技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等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制度化。結合解決珠海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需求和問題導向,主動宣傳、精準宣傳,夯實全面依法治市基礎。
三、全面提升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推動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重點抓好“關鍵少數”,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發揮好領導干部帶頭示范作用。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從加強師資隊伍專業化建設、深化法治實踐、健全教育網絡等多方面入手不斷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實效。深入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學習宣傳。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服務群眾經常性項目,針對村(社區)“兩委”干部、基層行政執法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網絡企業管理和從業人員、媒體從業人員,以及婦女、殘疾人、老年人、留守兒童、異地務工人員等不同群體特點和需求開展分層分類精準普法。分步驟、有重點地項目化實施珠海市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從遵守交通規則、做好垃圾分類、杜絕餐飲浪費、防止高空拋物墜物等日常生活行為抓起,以法治方式規范公民行為習慣養成。
四、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擴大地方立法的社會參與,加強對新出臺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宣傳解讀。加大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工作力度,完善典型案例發布制度。深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常態化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工作,將評議范圍逐步向基層延伸。強化“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落實,促進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加強本系統本行業人員學法用法,加強對管理服務對象的普法力度。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加強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加大法治類公益廣告投放比重,促進媒體公益普法常態化、制度化。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普法,全面拓展普法網絡平臺,建設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提高普法產品供給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健全守法普法協調機制,強化普法資源統籌,實現集約增效。
五、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傳承中華法系的優秀思想和理念,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國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體現到普法工作中。加強紅色法治文化的保護、宣傳和傳承。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與公共設施共建共融,建成市一級省級標準的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建設珠海市法治綜合實踐教育基地,推動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法治文化陣地全覆蓋,基本實現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個法治文化陣地。進一步加強“律道”建設,結合“碧道”規劃建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打造“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法治文藝,加強法治文化產品創作,開展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以珠海法治建設的生動實踐為切入點,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創意基地和普法工作室,推出一批珠海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六、深化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擦亮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品牌,深入開展法治城市、法治區、法治鎮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質量。加強法治鄉村建設,全面實施“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深化行業依法治理,加強“法律進網絡”,加強網絡安全教育,提高網民法治意識。聚焦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非法集資、“套路貸”等涉眾型違法犯罪和新型違法犯罪,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加強社會應急狀態下的依法治理,強化公共衛生安全、傳染病防治、防災減災救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傳教育。
七、深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融合發展。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配合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教育。深入宣傳珠海地方性法規規章,堅持“立一部普一部”,促進地方立法成果轉化落實。加強涉港澳法治宣傳教育,探索涉港澳法治宣傳教育新模式,為在珠海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生產經營的港澳企業提供差異化、一門式、精準式普法,進一步增強港澳在珠居民的國家意識和法治觀念。立足連接粵港澳三地的區位特點,打造珠海特色法治文化實體平臺,推動建成粵港澳大灣區青少年憲法與基本法教育實踐基地。
八、加強組織實施。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強化法治宣傳教育隊伍、經費、設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評估和終期檢查,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以及專題調研、代表視察等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的監督檢查,確保本決議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