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人大常委會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21年12月30日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定于2022年1月12日在金城江區召開。會議召開時間如有調整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并予以公布。建議會議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議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準河池市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準全市與市本級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市本級2022年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池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河池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草案)》;
八、審議《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相關專門委員會更名的決定(草案)》;
九、通過河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相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