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佳軍辭去丹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丹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佳軍辭去丹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遼寧省丹東市人大常委會
丹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佳軍辭去丹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丹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佳軍辭去丹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2年3月16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李佳軍請求辭去丹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接受李佳軍辭去丹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