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貴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貴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
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政府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貴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
貴陽市人民政府令
第89號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貴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24年10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理市長 王宏
2024年10月24日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貴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
為維護法制統一,營造良好法治環境,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經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4件規章:
1.《貴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
2.《貴陽市紅楓湖百花湖游泳垂釣管理規定》
3.《貴陽市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安全管理規定》
4.《貴陽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以上4件政府規章自2024年10月24日起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