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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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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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辦牧〔2025〕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近年來,我國動物診療行業特別是寵物診療行業快速發展,有力促進了動物防疫工作和寵物經濟發展,但未經許可從事動物診療、診療活動不規范等情況仍時有發生。為進一步規范動物診療秩序,營造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現就加強動物診療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審查備案,加強源頭管理。發證機關要嚴把動物診療準入關口,按照《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批條件和程序,規范開展動物診療許可審查。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啟用新的動物診療許可證,證書樣式和填寫按照《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動物診療許可證》(C 0401—2024)標準執行,證書編號、防偽二維碼等信息以及證書版式文件通過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動物診療機構信息管理”模塊自動生成,提高制證的規范性和便利性。鼓勵各地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動物診療機構換發新證。督促轄區動物診療機構及時做好本機構聘用執業獸醫備案工作,做到應備盡備。
二、強化制度落實,規范診療活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動物診療活動監督管理,壓實動物診療機構責任,全面落實信息公示、人員管理、處方行為、用藥管理、診療廢棄物處置、年度報告等制度要求。重點規范獸醫處方行為,嚴格按照處方權限和《獸醫處方格式及應用規范》開具、書寫、保存處方;規范用藥行為,不得使用假劣獸藥和農業農村部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落實年度報告制度,指導動物診療機構和執業獸醫及時、規范報告年度活動情況,將年度報告作為監督檢查的參考和依據,逐步實現精準監管、科學監管。
三、堅持問題導向,打擊違法行為。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發現轄區動物診療領域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案件。重點打擊未經許可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行為;打擊動物診療機構超出核定范圍從事動物診療活動、使用未在本機構備案從業的執業獸醫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等行為;打擊未經執業獸醫備案從事經營性動物診療活動以及執業獸醫超范圍從事動物診療活動、未按規定開具處方等行為。及時曝光動物診療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培訓教育,提升服務能力。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管理辦法》以及獸醫處方、動物診療病歷相關制度規范的宣傳,促進經營主體增強守法意識、規范開展動物診療活動。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2025年年底前投放一批公益性的執業獸醫繼續教育課程,并逐步豐富完善課程內容。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執業獸醫繼續教育計劃,有序推進執業獸醫繼續教育工作開展,不斷提高動物診療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水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升級完善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動物診療機構信息管理”和“全國獸醫隊伍信息管理”模塊功能。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摸清轄區動物診療機構現狀,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將轄區內依法設立的動物診療機構、依法備案的執業獸醫信息全部納入信息平臺管理,做到應納盡納、準確全面,并在后續工作中實行動態管理。有序推進動物診療機構和執業獸醫備案信息的公眾查詢,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動物診療活動依法依規開展。
六、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動物診療活動涉及價格收費、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工作。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協作配合,建立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機制,提升對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管效能;動物診療許可職能劃轉至綜合行政審批部門的,還要強化審管銜接和聯動。發揮相關協會在行業自律、誠信經營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動物診療糾紛防范化解機制。
請各地及時將動物診療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執法典型案例、有關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報我部畜牧獸醫局。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