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將建筑工程部分為建筑工程部和建筑材料工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將建筑工程部分為建筑工程部和建筑材料工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將建筑工程部分為建筑工程部和建筑材料工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將建筑工程部分為建筑工程部和建筑材料工業部的決議
(1965年3月31日通過)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程部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程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材料工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