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
1978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由于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和從那時以來情況的巨大變化,許多地方已經很不適應當前政治經濟生活和人民對于建設現代化國家的需要。為了完善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鞏固和健全國家的根本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的權利和各民族的權利,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四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需要對憲法作比較系統的修改。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主持憲法的修改工作,并于1981年上半年公布修改憲法草案,交付全民討論,以求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能夠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能夠按照修改后的憲法產生和工作。中共中央這個建議和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名單(草案),請大會審議決定。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1980年8月30日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名單草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