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世瑛 ]——(2011-3-18) / 已閱12433次
如果”海西區”不只是”經濟特區”
偶然看到本地報載,大陸福建省已頒布相關辦法,自即日起,完成申請手續,辦理臨時行照駕照后,臺灣汽、機車即可在該省內行駛。想到有天,能夠駕車跨海游閩,剎時間,廈大回眺金門、鼓浪嶼漫步觀海、武夷山九曲飄流……過去經歷的良辰美景,又一一浮上心頭!
無疑地,此番頒布,是大陸當局為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促進該區與臺灣人員直接往來,諸多政策的一環。從先天條件來看,”海西區”與臺灣僅一水相隔,福建省在該區中居于主體地位,其又與臺灣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化相承,本具有對臺交往的獨特優勢。加上這幾年兩岸開放交流,雙方合作互動緊密。如能抓住此歷史企機,積極建設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在農業、金融、貿易、文化等產業上的蓬勃騰飛,應是可以樂觀預期的。
但作為法律人的我,更關心的是,”海西區”在經濟領域之外的發展可能性。尤其身處臺灣,眼看日漸周遭,因政治劣質化、司法不公、社會不平,導致下一代普遍對未來充滿著悲觀茫然。對于像我一般,已進入壯年,子女猶未長成的父母而言,實在是憂心忡忡﹗就不知道對岸如今大力打造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可否為同為中國人的我們,與后代安居樂業,提供一次嶄新的機遇?
提及在大陸開車,聯想到網絡上流傳的一則笑話----
話說某個臺灣人到北京去租了一輛車開,開著開著,就被一個公安給攔了下來,公安要求這個臺灣人把駕照拿出來,臺灣人竟拿出了”中華民國”的駕照!隨后兩人出現如下的對話......
公安:你這個駕照不能用!
臺胞:為什么不能用?這不是駕照嗎?
公安:你這是臺灣駕照,所以不能在中國使用。
臺胞:(火大) 那我問你,臺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公安:是。
臺胞:臺灣是不是中國的領土?
公安:是。
臺胞:既然臺灣屬于中國,那你告訴我,為什么臺灣駕照在中國不能用?你這樣是認為臺灣不屬于中國啰!臺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啰!因為臺灣是個獨立國,所以他的駕照不能在中國使用啰?
公安:.這這這....
臺胞:若你不接受這駕照,也就表示你承認臺灣是個獨立國,那就是說你是一個贊成臺灣獨立的臺獨份子啰?我不想浪費時間在你這個臺獨份子身上,走!和我到派出所找另一個公安出來理論。
公安: ( 汗都冒出來了 ) 好啦好啦,你可以走了...
就這樣,這個臺灣人逃過一劫,還狠刮了公安一頓!
長久以來,大陸在涉臺法律法規上,似乎都有意把臺灣人邊緣化、特殊化。不像臺灣的”中華民國憲法”,老早就定義在國家統一前,兩岸是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的關系。并且又以《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完整規劃了兩岸人民交流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相形之下,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多屬于政策性原則的宣示。《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規范對象,限于投資大陸者,也非普及一般臺灣民眾。依據技術性的《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更不可能清楚說明臺灣人在大陸的法律地位。在這樣曖昧的法律待遇下,臺灣人在大陸,除了少數擔任政協委員、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仲裁員、特邀調解員以外,能否參加考試實際服公職,甚至于出任更高層的領導人,都尚屬未知。這本是同樣主張”一個中國”,追求統一的大陸當局,應該要合理地詳加檢討的。近日聽說,北京清華大學學者在美國透露,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之后,大陸正在研究制訂《臺灣法》,以確立大陸對臺灣的法律規范。相信上述問題,在不久以后,終有答案。
稍早,我卻驚喜的發現,福建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公務員局局長已表示,福建省將作為率先接納臺生進入大陸事業單位工作的省份,并研究從專業性較強的公務員崗位中,選擇部分職位,對臺灣專業人才進行招考,用聘制的方式來吸引臺灣的管理人才。隨后,在所謂”先行先試”的政策指引下,新通過的《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第十一章《建設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第二節《建設兩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五、推進人才交流合作中,公布了”鼓勵臺灣人才來閩創業、參政議政、參與社會管理”;第十二章《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第一節《建設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示范區》一、積極探索兩岸合作新模式中,也有”積極探索“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兩岸合作新模式”、”探索臺灣同胞參與社會管理的有效途徑,推動兩岸同胞共建幸福家園,實現互利共贏”等方針規定。
雖然其中具體,個人不甚明瞭。但可以肯定,大陸當局正有意為”海西區”內臺灣居民的參政權,開啟一扇大門。若與先前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江蘇、天津、福建、廣東等臺商比較集中的地方,設立專門的涉臺案件審判庭;另為解決涉臺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明確糾紛解決機制,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兩岸民商規范進行訴訟;臺灣律師事務所可直接在福州、廈門設立分支機構等等創新作法,相互配合觀察。不禁要讓人認真思考,廣納臺灣人士參與大陸的管理領導,某種程度地尊重承認臺灣法治等構想,未來是不是會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內,提前宣告實現?
記得幾年前,同樣在”先行先試”的指導下,大陸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曾通過《關于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在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澳門特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依照澳門法律來實施管轄。這個被當地媒體盛譽為”一國兩制”的新形式,我也同樣關心,未來有沒有可能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內,被擴大實踐?
推而廣之,如果大陸當局,認知到”海西區”可以不只是”經濟特區”。而能夠在政治、法律、社會等基本制度建置上,靈活地發揮創意,突破現有思維瓶頸與法令框限,徹底落實前述揭橥的兩岸“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合作模式。一方面”異中求同”,使臺灣居民在域內正式取得”國民待遇”, 得以免簽入境、參加選舉、被選舉,應考實際服公職,出任高層的領導人,順利融入區域生活,參與社會治理,藉”兩岸共治”,以改革司法,提升行政、立法與執法水平;一方面”同中有異”,正視兩岸在制度、生活上的差異性,準予臺灣居民”超國民待遇”, 開放部分必要的自由權,使其享有在區域內,從民、刑法律適用,到偵察、起訴、審判、執行等管轄的彈性豁免。相信在此保障下,”海西區”得先天條件之助,配合既定的建設與交流合作項目,將創造成一個”鄰近臺灣,類似臺灣,卻優于臺灣”,大有利于臺灣居民西進的新生活環境,如此更易于廣泛引進臺灣的人材、資金與技術。這樣一來,”海西區”的發展動能,勢必如虎添翼,前景也將無可限量。
由于經濟特區的設立優惠,幾乎已擴展到全中國大陸,正所謂”特區不再特”。況 ”海西區”較其他已開發特區,基礎相對落后,所需投資成本更高。故若 ”海西區”僅限于”經濟特區”,其吸引力可能大不如前。但如果有一天,這個東臨臺灣海峽,北起浙南,南至粵北,西抵贛東,包含福建全域的”海西區”,不再只是”經濟特區”,將進一步啟動我們與后代人,對其揮灑無限的想象空間-----
對苦于高消費、高房價,陷于就業困難的臺灣年輕人,”海西區”可否像是在漂流困境中,突然出現的一塊新大陸?對愿意跳脫藍綠之分的臺灣政治人物,”海西區”是否是一個可以同時服務兩岸人民,一展抱負的人生舞臺? 兩岸間會不會因之彼此生活緊密,休戚與共,以致降低敵意,并多出一大塊”準軍事緩沖區”? 兩岸間會不會因之焠煉磨合,創立誕生一套更適于中國的政治結構與社、經制度?歷史洪流中,”海西人”與”海西文化”崛起,會不會為未來的中國,產生無比深遠的影響?
如果有一天,”海西區”不只是”經濟特區”。兩岸失敗、錯誤、追悔的過往,都能在”海西區”,規避改正,從頭來過。而雙方夢想、盼望、期待的,也能在”海西區”,重新找到生機。我想屆時,”海西區”已不只是個”經濟特區”。將”海峽西岸經濟區”,定位改名為”海峽西岸政經特區”,更屬適當。
無人能如圣人摩西,可以命令紅海分開。要吸引臺胞西渡,唯賴制度人心。誠如臺灣〈競爭力論壇〉副秘書長謝明輝在〈海西崛起中的政經效益〉一文中所言,目前福建省可以扮演的角色,猶如棒球賽中補手,接住任何從臺灣投手所投出各項政經變化球,納為己用,則臺灣海峽將成為臺灣與福建省之間重要的”黃金水道”。
或許有人會擔憂,如果”海西區”不只是”經濟特區”。待臺灣居民大批移入后,以臺灣同胞的活力多元,該區內將不乏意識型態激蕩、政治立場對立、居民沖突與各式各樣的言論意見爭執。畢竟,誰敢想象,如果一旦臺灣代表,仿效”立法院”的犀利議政模式,參加人大開會,監督行政執法,將會是何等地驚人﹗長遠地來說,伴隨兩岸與”海西區”之間,人員、資金高度、快速的流動,必定有人擔憂,臺灣是否將因而”空洞化”、”海西化”或”福建化”?反之,也有人可能擔憂,在示范效應下,大陸其他各地,是否也相對將”空洞化”、”海西化”或”福建化”? 更嚴重地說,”海西區”實驗成果的成敗優劣,牽動兩岸制度與生活條件競賽,是否會促使國家統一的加速提前,或是更加延宕?
所幸山河風光依舊,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在〈旅行的藝術〉一書中,說得極好:”我依舊旅行,行我的萬里路。然而,有時我不免覺得最精致的旅行還是想象”。暫擱下明天的煩憂,且讓我對”海西區”, 繼續懷抱理想。至少先加好油,辦張福建駕照,驅車返登武夷,重訪天游峰,細品大紅袍吧﹗(2011/3/16定稿)
作者姓名:戴世瑛
臺灣執業律師、[臺]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大陸國家司法考試及格
經歷:[臺]臺中律師公會大陸法令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大陸法令研究委員會委員、2005年6、7月廈門大學講授「臺灣法制概論」。2006年9、10月天津南開大學講授「臺灣法制概論」、2010年10月13-27日北京師范大學講授「區際刑法--臺灣刑事法問題」、[臺]亞洲大學「大陸法制概論」兼任講師、[臺]云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中國大陸法律」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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