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金華 ]——(2012-4-13) / 已閱16789次
㈢對于如何清理整治小產權房,相關房地產專家則認為:對沒建的未雨綢繆,對建好的合理疏導。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認為,要解決小產權房問題,關鍵要未雨綢繆,在房屋建造前,要下大力氣切實地嚴加查處。因為房屋一旦建好并出售,就會涉及到眾多老百姓的利益,解決難度就會變大,已經入住了,你不可能都趕出來,只能采取合理疏導的方式,慎重解決。
六、建議盡快出臺針對審理小產權房糾紛案件的具體指導意見或由最高法院制定相關司法解釋,防止“同案不同判”現(xiàn)象發(fā)生
國土資源部即將在全國開展的小產權房清理整治工作,勢必會引發(fā)大量的糾紛訴至法院,由于全國各地的地理位置、風土人情及小產權房建設產生的歷史時期不同,在法律的適用和法規(guī)政策的把握上會存在一定的差別,出現(xiàn)同案不同判現(xiàn)象。因此,建議盡快制定規(guī)范的審判指導意見,或由最高法院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以便全國各級法院在審理涉及小產權房案件上,既要維護法律的權威,又要充分考慮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以確保使用統(tǒng)一的法律規(guī)范標準,共同遏制小產權房的發(fā)展勢頭,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
參考資料:
1、作者鄧紅陽文:《大量小產權房糾紛案件涌進法院》,見2008年10月26日《法制日報》;
2、作者吳玉容文:《北京宋莊小產權房調查:律師稱毀約農民應賠償》及《北京宋莊畫家村“小產權房反訴”第一案宣判》,見2012年3月23日《東方早報》;
3、作者張敏文:《國土部公布小產權房處理思路:主要清理未售房屋》,見2012年3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
4、作者張西陸、曲廣寧文:《深圳市小產權房現(xiàn)狀調查》,見2012年3月7日廣州《南方日報》。
(作者單位:河南省虞城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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