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強 ]——(2005-6-6) / 已閱15183次
[14] 參見廖新仲:《民事訴訟證據認識論》天馬圖書有限公司2002年第1版 第227頁
[15] 參見廖新仲:《民事訴訟證據認識論》天馬圖書有限公司2002年第1版 第229頁
[16] 參見葉自強:《中國民事訴訟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第160頁
[17] 參見常怡主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版 第177頁
[18] 參見呂立秋:《行政訴訟舉證責任》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版 第23頁
[19] 參見張衛平《程序公平實現中的沖突和衡平——外國民事訴訟研究引論》成都出版社1993年第1版 第225頁
參考書目:
陳剛:《證明責任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張衛平:《程序公正實現中的沖突與衡平——外國民事訴訟研究引論》成都出版社1993年4月第1版
黃松有:《<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適用與解釋》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羅森貝克(德)著,莊敬華譯:《證明責任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李祖軍:《民事訴訟法學論點要覽》法律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廖新仲:《民事訴訟證據認識論》天馬圖書有限公司2002年9月第1版呂立秋:《行政訴訟舉證責任》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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