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8119
- 書名:民間法(第八卷)
- 作者:謝暉,陳金釗主編
- 出版社:山東人民
-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 入庫時間:2009-2-10
- 定價:52
圖書內容簡介
近數年來,我國法學界重社會實證之風日盛,其中不乏關注民間法問題者。本書是根據民間法研究者多年的法學研究經驗所編寫的,全書共分“學理探討”“社會調研”“經驗解釋”“域外視窗”等六個部分,具體內容包括《關于憲法慣例若干問題的思考》《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背景下林權糾紛及其解決途徑——對黔東南東部八個林業縣的調查》《清末民初漢口碼頭糾紛解決過程中的參與力量——以寶慶碼頭為例》《有關《物權法》所規定之“村規民約”的思考——以徽州社會調查為基礎的研究》等。該書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圖書目錄
《民間法》年刊總序
學理探討
習慣法形成中的法律確信要素——以習慣國際法為例
習慣生成問題新論
關于憲法慣例若干問題的思考
中國民間社會糾紛解決權的法源考察——以明清兩代為例
多元糾紛解決視野中的民間法
民間規范何以進入司法判決——基于“婚禮撞喪”案的分析
論民間法的能與不能
民間社會與法律秩序
社會調研
宗教作為社會控制與村落秩序及法律運作的關聯——云南省西雙版納曼村的個案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背景下林權糾紛及其解決途徑——對黔東南東部八個林業縣的調查
畬族家族法與國家制定法的并存與互通
論民族習慣法對鄉村社會的治理——以湘鄂西民族地區為例
糾紛解決與國家權力構成——豫南宋莊村調查
信訪運作中的策略化取向檢討——以臨潼區的個案為分析對象
民間法對警察執法的影響——以山陜會館為例
經驗解釋
作為民間生活常識與倫理規則的中國傳統法律——中國鄉村社會民眾法律知識形成之考察
義莊條規與傳統社會和諧
明清基層組織、民間權威與商業糾紛
清末民初漢口碼頭糾紛解決過程中的參與力量——以寶慶碼頭為例
村董與鄉村權力的演變——英租威海衛時期村董制的重構
由“官契”到“私約”——對農村不動產買賣習慣變遷的一個實證考察
“逍遙法外”的秩序:民國時期土匪治下的鄉土社會——以羌州古鎮青木川為例
制度分析
有關《物權法》所規定之“村規民約”的思考——以徽州社會調查為基礎的研究
民事審判視野下的民俗習慣及其運用
侗族習慣法中的罰則研究
藏族賠命價習慣法對我國刑事司法的挑戰及其可能貢獻
習慣在我國司法中制度命運的制度分析——一種純理論的探討
中國法律制度的實踐邏輯——以江西某村信訪為例
商會制度的法理基礎——基于民間法一國家法范式的分析
明清行會規則研究——以山陜會館為例
域外視窗
作為社會控制的犯罪
文獻資料
議榔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