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0252
- 書名:.經營者集中附條件研究——歐美反壟斷法律移植和中國本土化經驗
- 作者:葉軍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2年4月
- 入庫時間:2022-4-26
- 定價:118元

- 特價:94.4元,80折,省23.6元!
圖書內容簡介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控制制度對內而言,主要作用在于控制某些相關市場過度集中,限制市場競爭水平被過度削弱,確保市場競爭保持必要活力;對外而言,控制巨型企業壟斷市場,為我企業發展預留時間和空間。當然,反壟斷執法本身應當依法平等適用于各類企業,反對各類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確保市場競爭充分有效,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從反壟斷法工作者、研習者的角度,本書試圖向讀者展示對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控制理論和實踐的心得和感悟。本書牢記對法律初心的思考,強調對基本概念的界定,著力對歷史沿革和得失的分析,重視制度架構的邏輯體系,強調紙面上的法律在實務中如何落地,努力為研究者、執法者、企業和律師踐行“紙法”,提供實際操作的參考。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歷史演進
第一節 美國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歷史演進
一、美國反壟斷法的淵源和發展階段劃分
二、從反壟斷制度創設到經營者集中事后監管
三、從事后監管到經營者集中事前申報和救濟
四、指南文件為標志的現代經營者集中救濟制度
五、美國司法部在合并救濟政策上的反復
六、美國兩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分權和協調
第二節 歐盟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歷史演進
一、歐盟并購控制的階段劃分和法律淵源
二、從《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到《歐共體條約》的制度萌芽
三、以第4064/89號經營者集中控制條例為標志的制度初創
四、以第1310/97號經營者集中控制修訂條例為標志的第一次改革
五、以第139/2004號經營者集中控制條例為標志的第二次改革
第三節 我國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歷史演進
一、《反壟斷法》頒行前的外資并購反壟斷控制立法
二、法律層面初創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
三、配套規章細化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
四、反壟斷配套法律文件的集成
第二章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目標
一、保護競爭者和保護競爭
二、直接目標和間接目標
三、公平競爭、自由競爭,還是有效競爭
四、維持競爭、恢復競爭,還是促進競爭
五、競爭水平是否必須不低于集中實施前
第二節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性質
一、以法院為中心的司法裁決模式
二、以行政為中心的行政決定模式
三、是否具有準司法性的爭論
四、附條件批準的行政許可定位
第三節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原理
一、附條件批準的前提是集中存在競爭問題
二、附條件批準的對象是應禁止的經營者集中
三、附條件批準是各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第三章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法律界定
第一節 附條件批準的現狀和由來
一、歐盟
二、德國
三、法國
四、日本
五、美國
第二節 附條件和附負擔(義務)
一、條件的含義和要件
二、負擔(義務)的含義和要件
三、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控制中的條件和負擔(義務)
第三節 附條件和救濟措施
一、附條件是有精確內涵的法定概念
二、救濟有其既存和特定的法律內涵
三、救濟容易與反壟斷行政復議和訴訟相混淆
第四章 條件的常見分類及應用分析
第一節 條件的常見分類
一、結構條件和行為條件:以干預的對象為標準
二、結構條件和行為條件:以干預持續時間為標準
三、按救濟效果的預期分類:歐盟的法定做法
四、混合條件和條件的混合使用
第二節 常見結構條件及評述
一、剝離既存的獨立業務
二、剝離少數股權或放棄股東權利
三、剝離不構成既存獨立業務的資產
四、剝離知識產權
五、剝離產能的性質定位及評述
第三節 常見行為條件及評述
一、降低市場進入門檻
二、保護易受損害的客戶和供應商
三、限制敏感信息流動
四、控制后續集中
第五章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保障措施
第一節 先行修正和買家前置的理論和應用分析
一、先行修正和買家前置規則探源
二、美歐適用先行修正的情形
三、美歐適用買家前置的情形
四、美歐適用兩規則的比較分析
五、創設我國的相應規則
第二節 資產分持規則的理論和應用分析
一、資產分持的性質和作用
二、適用資產分持規則的條件
三、資產分持規則的內容
四、資產分持措施的實施和監管
五、分持規則在我國的實踐分析
第三節 皇冠寶石規則的理論和應用分析
一、皇冠寶石規則的溯源和演進
二、皇冠寶石規則的價值和功能
三、對皇冠寶石規則缺陷的批評
四、皇冠寶石規則的構建和適用要求
五、實踐中適用皇冠寶石規則應注意的問題
六、皇冠寶石規則在我國的應用和立法解析
第四節 其他輔助保障措施的理論和應用分析
一、便利盡職調查
二、提供過渡期支持
三、協助雇傭和雇傭限制
四、協助取得第三方同意或政府許可
五、回購和重組限制
六、擔保及融資限制
七、受托人和無底價拍賣
第六章 限制性條件的比較和適用分析
第一節 兩種條件優劣的爭論和偏好
一、兩種條件優劣爭論的緣起
二、偏好結構條件的實務和理論現狀
第二節 執法機構偏好結構救濟的緣由
一、案件性質對救濟偏好的影響
二、執法理念和運行機制對救濟偏好的影響
三、結構條件的突出優勢對救濟偏好的影響
四、行為條件的明顯弊端對救濟偏好的影響
第三節 爭議問題的本源和問題的另一方面
一、兩種條件孰優孰劣是錯誤命題
二、結構救濟也有其弊端
三、行為救濟的特殊優勢
第四節 主要執法機構立場的調整和做法的澄清
一、美國奉行結構救濟優先的做法
二、美國調整結構救濟優先的立場
三、歐盟結構救濟優先但不排斥行為救濟
四、結構救濟優先并非普遍做法
第五節 我們應當采取的解決方案
一、全面考慮解決問題的可能方案
二、行為救濟的立法完善和執法慎用
第七章 附條件批準經營者集中的程序步驟
第一節 附條件商談
一、競爭問題是附條件商談的前提
二、商談是必要步驟不是法定程序
三、商談的形式和內容
第二節 附條件建議
一、附條件建議的提出主體
二、附條件建議的提出期限
三、附條件建議的形式和效力
四、未被采納的附條件建議
第三節 附條件設計
一、單邊效應下的條件設計
二、協調效應下的條件設計
三、封鎖效應下的條件設計
四、條件設計的途徑
第四節 附條件評估
一、條件的評估原則
二、條件的評估方法
第五節 附條件決定
一、執法模式和附條件決定
二、附條件決定的形式和內容
三、附條件決定的效力
第六節 事后救濟
一、未達申報標準的事后救濟
二、未依法申報的事后救濟
三、附條件或無條件批準的事后救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07.8.30)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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